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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医疗事故,本次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应该是有医院来完全承担。院方所阐述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如果对付公堂也是院方的责任。在医院就医,患者和医院产生服务关系,医护人员是属于院方的工作人员,医护人员不负责任产生的后果由院方承担后果。病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医院怎么处理涉事医护人员,那是医院的事。渎职,构成犯罪另说。
西门观点:完全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事件>大抵/span>:2017年9月,受害人郭女士在连云港医院生孩子时,出现大出血,医护人员在她的身体里放了许多纱布进行止血。生完孩子三天后,郭女士出院,但出院后腹腔部位一直疼痛难忍,不时有脓水从下身流出。接连三个月消炎也未见好转,一次洗澡时,突然从身体里扯出一条纱布。原来,当时在医院止血时,护士没有将身体里的纱布取完。
郭女士据去医院讨个说法,但涉事医院的沟通办负责人说:“当时再受罪,现在已经好了,损害的标准是要看结果的,这个过程没有给病人留下后遗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这个沟通办负责人代表的应该是医院的立场。这简直是混账逻辑,纱布留在腹腔内三个月,都发臭致使受害者感染化脓了,还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拿什么才算严重后果?难道人死了才算严重后果吗?
其实,这还不算,愤怒无奈的郭女士找到当地卫计生部门***,但这里的负责人和医院一丘之貉,竟然说,医疗事故给郭女士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属于护士个人行为,现在护士已经不在医院了,因此很难对她进行处罚。
这个负责人更可恨,究竟什么才算严重后果,难道非要弄出人命才算严重后果?难道那个护士不是医院的工作人员?郭女士在医院分娩出事,而且属于医疗事故,医院难道没有责任?那还要医院干什么?要医院院长干什么?还要你这个卫计委负责人干什么?都回家卖红薯得了!
总说患者医闹,像这样的医院,这样的医院沟通办负责人,这样的卫计委负责人,不医闹行吗?难道就让受害者忍气吞声?
毋庸置疑,在这起医疗事故中,医院应当负完全责任,受害者完全可以将医院告上法庭,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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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分娩3月后,体内扯出臭纱布,院方称是护士个人的过失,而且这个护士已经调走了。这家医院分明就是推卸责任。毕竟这个护士参与了产妇分娩的过程,而且护士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医院是摆脱不了这次的医疗事故的。如果医院继续推卸责任,那就去找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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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护士肯定是有错的。但是医院的管理问题更多。
在医院里为了避免各种医疗差错及事故的出现,都会制定各种规章制度。
医院都有十几项核心制度。这位护士显然违反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显然没有清点手术用物,不然不会遗留纱布。
一般助产士在接生后,缝合会阴伤口之前,会在***内塞上无菌纱布,以避免宫腔内流血出来影响会阴伤口缝合。在缝合完毕后记得取出。
一般稳妥的做法是,将纱布的带子留在***口固定在纱布上。
此例病人是宫腔填纱布止血,按理来说,放纱布必须有数,取出纱布更应该点数。
如果一个没有责任心的医务人员,又不按制度来操作,那出现这样的问题,一点都不奇怪。
护士是医院的护士,是责任人,医院是责任主体,不能因为责任人调走了,医院就没有责任了。
医院的说法非常业余,估计医院根本没有相关管理制度,有也是应付检查,平时根本不会执行。
谢谢!(图片来自网络)
从整个报道中可以看出,院方的处理态度过于敷衍了,既然是由于医护人员工作中的疏忽,给产妇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那么院方就应该积极的道歉和妥善的处理此事,否则既会寒了员工和产妇的心,也会给院方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为:
1、医护人员每天都会有很多台手术,尤其是赶上老百姓心目中的好日子时,剖腹产的手术会更多,虽然我们对医术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但在过度劳累中精力难免不之,所谓百密一疏也是会发生的,所以当特殊情况出现时院方也积极妥善的帮助员工处理此事,而不是推脱成员工的个人责任。
2、由于医护人员一时的疏忽,给产妇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创伤,真可谓身心都疲惫,但如果院方能积极帮助产妇处理伤口,态度诚恳的和产妇和谈,毕竟谁都会有所触动,同时更会给医院树立一个亲民爱患者的良好社会形象,否则就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总之我觉得医护人员在工作中是代表院方的,既然由于工作疏忽为产妇带来创伤,那么院方就要积极妥善的处理此事,而不应该把责任推给自己的员工,这是对患者也是对员工的不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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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做完宫颈活检,三个小时之内不能将纱布取出来。因为宫颈组织比较脆,在取活检的时候容易出现出血的情况。在术后用纱布填塞有利于压迫止血。一般的情况下,纱布要压迫12个小时左右。如果过早的将纱布取出来,有可能会出现出血的情况。
伤口包扎好的敷料如果表面干燥、无血液渗出的话,可在伤后的三天更换纱布。更换纱布时应轻轻地将纱布揭下,用棉签蘸碘伏药水消毒后再用无菌纱布重新包扎即可。如果已经是感染的伤口有很明显的脓性或其他分泌物湿透纱布应该每天更换局部换药
首先,这种事目前极少发生!之前新闻报道个别案例曾有纱布手术后留于病人腹腔内导致多年后感染,只能手术取出的案例,但这毕竟属于少数!在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社会,发生这种事是非常严重的!因此,手术室,手术医生在结束手术前会一遍一遍的核对,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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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关节置换手术为例!
首先,手术开始前,台上护士会跟台下护士及跟台的器械公司的人员确认开上手术台的材料,主要有纱布,针线,手术常规器械,公司器械等(具体到多少件,器械上多少个螺丝),具体到某些手术器械的小部件,比如说用来冲洗的冲洗枪里面的小塑料头,用来显露的电刀中的电刀头,吸引器的吸引器头,电刀擦等(这些东西在手术中很可能无意掉落),包括手术医生的手套破裂,台上护士也会把你的手套碎片找到,对着破裂的手套拼图一般对比,一个小角都不会放过!!!掉了一块纱布,掉了一把器械,医生都会主动跟护士反应,便于对数。
以上的对数贯穿于手术的全过程,手术结束后开始缝合的时候,护士会开始第一次对数,缝合皮肤的时候,会开始第二次对数!如果缝合过程中缝针损坏或者丢失(有时候可能掉落在手术单之间),手术医生都会停下手术,直到找到丢失的手术器械为止(甚至有必要的时候会术中排了x线查看是否有器械留于术中)
其次,术后如若有残留器械或者纱布等,会有什么表现?
存于人体内的异物不像关节置换假体一样有很高的人体相容性,因与人体不相容,浅层的手术器械会受到人体排斥,导致伤口术后渗液不止;如果为深层组织,则可能在局部形成包裹,直至数年后才表现出来!
如若无仔细对数,真的有手术器械残留患者体中,则必须早期手术取出,因为对于人体来说,这都是异物,存在体内会反复***人体,对于人工关节来说,甚至可能引起关节置换后假体感染,这是不可原谅的!
最后,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情,不要推诿,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赔偿,医生不是神,做好自己该做的,能做的,万一真的发生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手术医生,对数的护士都是有责任的,因此,医护人员在手术中需要全神贯注,以病人健康及术后康复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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