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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这个知识产权不是十分严谨的社会氛围中,这种现象是很正常的。这里面有两个方面,一是德云社人员的法律意识薄弱,认为没事。二是写歌的作者,自己的歌没有出名,想用这种方法出名。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岑热度。
例如,小岳岳在春晚上唱的那首歌,歌手还说唱的好,使歌红了,还有就是五环之歌,蒋大为老师也没有***小岳岳呀。所以说,不同的人,不同的想法。不过,这些并不是他们唱或者改编别人歌曲的理由,毕竟还是要遵守法律,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相声是门语言艺术,讲究l说学逗唱四门功。过去的相声艺人只要觉得好玩想学什么学什么,想拿谁开涮就那谁开涮,但讲究分寸,点到为止,那时也没有专利权,媒体也不普及,所以也没有人出来***。现在不同了,动不动就碰了人家的专利了,所以要格外小心,最好是自己进行创作,这样最保险。千万不能像德云社那样,这儿辫一块,那撕一块往一起一搅和就拿来说,净找麻烦不说,有的还是旧艺人都丢掉的垃圾。要想成为真正的艺术家要有扎实的基本功和渊博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不是培训三两个月就上台了,三两年词穷才尽了。
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歌手马博是歌曲菊花爆满山的版权拥有者。而德云社相声七队的很多人都在节目中演唱过这首歌曲。
以至于有人戏称它是七队队歌,马博认为德云社侵犯了自己的版权问题,遂***到法院,而德云社闻讯后,派人接触马博并谈好了赔偿问题,马博也撤诉了,但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这件事到目前为止,德云社没有任何回应,事情的真实情况如何,我们也只是通过马博单方面了解,根据多年的经验,很多事情都有可能反转,所以我不能妄下定论,但是相声的说学逗唱,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将别人典故,戏曲,歌曲用在节目中,例如小岳岳的五环之歌,如果不是整段演唱,只是部分的话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对于扩大歌曲的知名度来说也未尝不是好事。
但现在也是法治社会,如果德云社的做法违法的话,也希望他们能积极改正,毕竟作为一个公众平台,有责任有义务,以正能量展现在群众面前。
这个事情大致是因为歌手马博在微博账号“马博-宏泰博奥”上传的视频显示,德云社七队不止一次公开表演了这首歌曲马博创作的《菊花爆满山》并表示自己没有授权给德云社演唱,然后***德云社侵犯了其著作权的,后来德云社派人私下调解,签署协议给给赔偿,原作者撤诉。后来马博又发文称未收到德云社的赔偿,表示要再次***。后来新京报发了评论:歌手向德云社***“受阻”,症结在哪儿?
知识产权的问题现在不过是在国家法律的层面上,还是大众的认知上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一直在提升。记得小时候,九十年代,那时候流行磁带听歌,盗版磁带光盘到处都是,那些卖磁带光盘的商店也是光明正大的售卖。现在这种情况几乎没有了,即便有也是偷偷摸摸的。以前上大学的时候,网络上的歌曲随便下载,听歌都不花钱,现在也不行了,不但下载要花钱,很多歌曲在线听也要会员,没有会员只能听一部分。还有影视剧也都开启了会员收费模式。这些方方面面都在说明国家对于知识产品的保护在逐步完善,并且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
关于德云社的事情,如果作者说法属实,德云社确实不厚道,相声商演属于商业行为,演唱别人的歌曲首先要征求别人的同意和授权。即便之前没有获得授权,在别人找上门之后,协商解决也要积极,协议签了就要补偿。如果签了协议不付款,确实说不过去,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作为相声来说,特别是学唱的相声,一场下来可以涉及十几首歌,每首歌都会来上几句。如果每首歌都去找作者要授权,也不合适,能不能拿到授权不一定,还费老大事。如果严格这样操作的话,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相声的发展,相声本来就讲究说学逗唱,如果限制太多,相声发展势必没落,本来传统相声都已经没落了。
作为吃瓜群众来说,个人觉得如果是相声用到歌曲的情况下,只用到几句,歌曲的作者不妨大度一点,支持相声的发展。如果用到的歌曲超过三分之一,建议找作者要授权。授权这个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岳云鹏在2021年春晚演唱的《最亲的人》,原唱为陆海涛,填词为张维,谱曲为徐一鸣,编曲为于秋实,发行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陆海涛是央视星光大道走出来的,曾多次参加央视《星光大道》的选秀节目,并在节目中夺得周冠军和月冠军,最好的成绩是年度总决赛六强的好成绩。原唱不但没有***侵权,反而很乐意岳云鹏演唱,还发了祝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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